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为保障包头市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教育部12号令《学生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12号])以及依据包头市教育局、财政局《转发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包教发[2008]191号)文件精神和《包头市教育行业风险管理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规定,在全市各中小学校、职业学校积极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建立平安校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对在包头地区有资质的保险公司进行邀请招标,选定保险公司。欢迎依法成立的可以经营校方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参加投标。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1、采购项目:教育局校方责任险。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10月27日至11月4日(节假日休息)
3、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3楼305室(包头市昆区乌兰道18号)
4、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08年11月5日上午9:30前
6、开 标 时 间:2008年11月5日上午 9:30
7、开标地点:包头市昆区乌兰道18号,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3楼评标室
8、招 标人: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银河支行
帐号:15001716678050000143
收款单位:包头市财政集中收付中心资金部(1)
联 系 人: 陈小熙
电 话: 0472-2165206 E-MAIL:btzfcg@sina.com
传真: 0472-2165856 中心网址:www.btzfc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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