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包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拟对包头市特检所液氮系统、安全阀在线检测仪等专用仪器设备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 投标供应商报名条件:
⑴应具有生产制造或经销此类产品的资格证明。
⑵ 第一标段液氮系统、真空泵等仪器设备须提供产品的制造质量合格证明和检验机构的监督检验质量证明。对液氮系统应提供生产此类产品的A2压力容器制造资质,经销商同时提供厂家代理授权原件或对此次的授权代理;真空泵经销商须提供厂家代理授权原件或对此次的授权代理。
⑶ 第二标段安全阀在线监测仪须提供产品的制造质量合格证明和计量检定单位的检定证明,并有10家以上用户对该产品的使用评价,经销商应同时提供厂家代理授权原件或对此次的授权代理。
⑷第三标段限速器校验仪、全站仪等要求所提供产品为各类仪器的专业制造厂家所生产;其中对限速器校验仪应能提供至少10家用户对该产品的使用评价;同时提供制造质量合格证明和计量检定单位的检定证明,经销商要求提供厂家代理授权原件或对此次的授权代理
(5) 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二、投标供应商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7年5月30 日至2007年6月14日
三、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3楼311室(包头市昆区乌兰道18号)
四、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标书时间:2007年6月14日下午5:00前
六、开 标 时 间:2007年 6月15日上午 9:30
七、开标地点:包头市昆区乌兰道18号,市卫生局3楼药品采购招标大厅
八、联 系 人:沈晓燕
电 话: 0472-2165205 E-MAIL:btzfcg@sina.com
传 真: 0472-2165887 中心网址:www.btzfcg.gov.cn
招 标 人: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银河支行 帐号:15001716678050000143
收款单位:包头市财政集中收付中心资金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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