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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交警支队道路监控系统各包资质要求--
发布日期:2007-10-15 11:54:18  来源:  编辑:  浏览:

车载移动测速取证系统:

(1) 具有本包采购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企业具有信息产业部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

(3) 所投标产品必须为投标企业自主研发产品;移动汉王眼必须具有原厂有效授权;

(4)近三年以来车载移动测速取证系统有100套以上实际应用的案例,并且在投标前系统已经稳定运行一年以上(须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原件);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强大的技术实力和稳

定的人员,能够长期提供项目所需技术支持和服务,具备快速响应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   所供产品必须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报告;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集成平台:

1)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或以上;

42004年以来在国内承担过2个地级或以上城市的公安指挥系统集成项目(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中系统软件费用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须列明集成系统应用软件费用,需提供合同原件及项目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