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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包头市政府采购节约资金812万--
发布日期:2005-10-8 15:29:43  来源:  编辑:  浏览:

  1至9月份,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完成政府采购资金9314.2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51.65%,节约财政资金812.13万元,节约率为8.02%。
  今年以来,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策和规章。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按照年初提出的“抓规范、提素质、强服务、上规模”的总体规划,及时转变工作思路,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政府采购预算资金的管理执行上来,并在工作实践中创造性地提出了“坚持一个原则,强化两种意识,严把三个关口,实现四个目标”的工作理念。坚持一个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以人为本,不断提高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强化两种意识:强化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严把三个关口:第一关是严格按照规范制作标书文本,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创新;第二关是广泛听取采购人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人提出的合理要求;第三关是认真听取有关领导和专家的意见。实现四个目标:一是完善制度体系,规范采购行为;二是简化工作程序,提高采购效率;三是加强交流、培训和宣传工作,努力提高政府采购队伍的整体素质;四是拓展采购范围,扩大采购规模。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节约了大量财政资金,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