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开创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
政府采购,作为市场经济国家管理政府公共支出的一种基本手段,在国际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我国经历了6年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践后,于2003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我市1997年开始进行政府采购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要求,于2002年9月成立了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政府采购的代理机构,其主要职能是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组织纳入采购目录的集中采购,组织财政拔款的大型采购项目的采购,受财政及其它单位委托代理招标采购业务。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秉承“用心学习、真诚服务”的理念,依据“抓规范、提素质、上规模、强服务”的工作思路,积极进取,在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奋斗目标下不断开创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新局面。
服务拉规模
政府采购中心,其本身是一个采购代理机构,处于政府采购平台的中心地位,一边对采购人,一边对供应商。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始终坚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把服务放在工作首位,专门制定了《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承诺》并向采购人和供应商公开。要求中心全体职工牢固树立“服务第一要务”的思想,做到采购工作使“中标人高兴、落标人心服、采购人满意”。 为提高采购效率,中心接受采购委托后,即着手进行市场调查和招标文件制做,提出具体招标时间和要求。为确保采购质量,在接到采购项目时,要几次和采购人核对项目,并研讨招标文件,提出合理化采购建议,直至采购人对采购项目和招标文件毫无疑义,最终由采购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招标程序。同时,在开标前,要专门召开响应投标的供应商参加的答疑会,让供应商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相关情况,消除对采购项目理解上的偏差,提高投标质量。为核查中心的服务质量,加强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回访工作。2004年,在中心采购工作运行一年多之际,中心向服务过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发出了71份调查表,从66份回函反馈的情况看,对采购中心的工作表示满意认可的占回函总数的97.33%。从调查情况看,采购人对采购中心的工作是满意和认可的,尤其是对采购工作的规范程度和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质量给予了积极的评价。 正是由于有了良好的服务,才使得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越来越得到采购人和供应商的认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拉动了政府采购规模的扩大。中心成立两年来,完成采购预算9108.34万元,实际采购7858.93万元,节约资金1259.41万元,平均节约率为13.83%,超过全国平均节约率10%的水平。采购项目涉及: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网络设备与工程、空调、办公家具、公务用汽车和B超仪等医疗专用设备,以及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辆保险、供油和零星办公维修工程等。
开创新天地
两年来,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用心学习、真诚服务,克服了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压力和困难,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2005年,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决心面对压力和困难,知难而进,按照“抓规范、提素质、强服务、上规模”的总体工作思路,力争进一步做好我市的政府采购工作,不断开创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 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完善接受采购委托的收发程序、招标文件制做及审核程序、开标评标定标程序;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行为,建立健全采购工作定期总结汇报制度;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评委评标办法。 扎实做好政府采购的基础性工作。一是要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库建设,对计算机、复印机等现代办公设备分档次、分类别、分品牌、分型号、分配置建立一整套完整的价格信息档案;对公务用汽车分档次、分系列、分车型、分配置也建立信息档案。信息档案要定期进行刷新。二是要加强供应商库的建设,根据采购项目建立相对应的供应商信息档案,尤其对中过标的供应商的考核情况要反映在信息档案上,作为评标的参考因素。 进一步开拓创新,尝试新的采购方式,不断扩大采购范围。拟在2004年公务用汽车协议采购的基础上,2005年推行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的协议供货,使采购人的需求达到更方便、快捷。在充分考察市场和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车辆维修情况的基础上,拟定车辆维修采购实施方案,逐步推行车辆维修定点采购工作,从而节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进一步加强采购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2005年将进一步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采购人员的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同时有计划地组织人员出去考察学习,拓展思路,借鉴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加强和完善自身工作。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的宣传力度,营造政府采购良好工作氛围。采取多种方式,多渠道、多媒介宣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布政府采购常识和招投标技巧。尝试建立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在扩大宣传的基础上达到信息共享、实现电子政务,从而进一步提升采购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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